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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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7版:每日新闻·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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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老年生活撑起保护伞
· 参加杭州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
准入年限降为5年
· 养老金中断缴纳
可由单位一次性补缴
· 特殊人群
也有政策保障
· 外地户籍人员
在杭缴费满10年
可继续参保
· 个体经营户
可延缴不可跨年度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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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个体经营户
可延缴不可跨年度补缴

  杭州余大伯:我今年59周岁,最早在杭州一家化工厂上班。1988年,我从化工厂辞职,自己开了个百货零售店搞起了个体经营。从1998年1月1日到现在,我一直以个人身份在缴纳养老保险费。明年1月1日,我年满6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段时间,我才知道,根据杭州市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参保人员要缴费满15年,退休后才能正常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就算到今年年底,我也才缴了10年的费,剩下的5年应该怎么补啊?

  邹午:类似余大伯的情况,只要办一个延缴手续就可以了。余大伯首先要自己写一份申请延缴的文字说明,然后拿着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杭州市社会保险服务局(清吟街123号)办理延缴手续。在接下来的5年里,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直至交满15年,余大伯就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了。

  

  杭州吴先生:我1970年下乡,1989年辞职,1989年到2000年当中停交两年保险。像我这样的情况能否补交?

  孙勇:个体参保人员中断缴费跨年度三个月以上部分不允许跨年度补缴。

  

  杭州陆先生:养老保险中间间隔5年未买,现在想续买应该怎样办理?

  孙勇:如果目前是自由职业者,可以带上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区社险办或市社保局进行资格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就可按个体劳动者继续参保。

  

  杭州高大伯:我今年58岁,当初自动离职,之后以打零工为生,2006年参加养老保险,像我这样的情况60岁之后能领到养老保险吗?

  项安东:因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高大伯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按政策规定,他到60岁时还不能领取养老金。不过,现在新政策中有一项是专门针对城镇老人生活保障的。

  以前的政策规定,参加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人员的准入户籍年限为25年,准入年龄男、女均为年满60周岁。

  新的政策是,准入年限由25年降低到5年,准入年龄调整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所以,像高大伯的情况可以在60岁之后到户口所在社区申请参加老年居民生活保障计算到75周岁,按200元/月一次性缴纳所需费用,之后第二个月就可以拿到350元/月的生活保障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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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桥梁 A0007 个体经营户
可延缴不可跨年度补缴
2007-12-24 钱江晚报a00072007-12-2400028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