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我是江西人,在杭州工作有5年时间,现在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据我所知,以前的政策是非杭州市区户籍从业人员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不能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不知道政策有没有改?
项安东:新政策规定,允许原在杭就业并参加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10年的非杭州市区户籍从业人员,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以城镇个体劳动者参保缴费办法,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