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11版:
人居时代·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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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坠楼事件,再度拷问居住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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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不设楼梯
是为业主考虑还是节约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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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FT不设楼梯
业主二层摔落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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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安全
开发商能否想得更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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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梯建造多不列入交付标准
律师说,业主自己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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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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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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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业主坠楼事件在杭州发生:1月3日,杭州某楼盘业主李先生从其LOFT的二楼摔下并导致颅骨骨折。据记者了解,该栋刚刚交付使用不久的楼,其所有LOFT户型都没有建造楼梯和栏杆。这一现象不单在这个楼盘出现:目前杭州相当多数的跃层、LOFT、阁楼,其楼梯和护栏都不在交付使用标准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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