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李军飞 曹寅
本报记者 柏建斌
本报讯 “我们邻居的大妈,那天晚上被人抢了包,6000多现金也没了。”昨天给本报来电的邵先生说,这事发生在2月25日晚上。家住萧山的高大妈当时经过北干街道附近的铁路立交桥,突然遭遇一名男子,包被抢了,对方手上还拿着刀。
来自浙江省公安厅消息,春节过后,我省各地抢夺案件明显增多,据省厅指挥中心统计,从2月13日到2月27日,全省公安110接到涉及抢夺案件的报警900余次,较节前上升了近20%。
综合所有的抢夺案件,警方初步总结出了一些特点,发现抢夺案高发时间集中在17时到23时。地点以市区医院、学校、菜场附近,以及不易引起注意的人行道、交叉路口为多。从侵害对象来看,抵抗能力相对较弱的女性成为主要作案目标。被抢物品多为被害人的提包及随身佩戴的项链、耳环等。警方指出,嫌疑人作案多数为两人以上,他们其中一人负责靠近受害人乘其不备突然拉拽抢夺,而另一人则驾驶摩托车接应迅速逃离。在一些禁摩地区还出现骑电动自行车抢夺的案件。
针对近期高发的抢夺案件,警方提出如下防范建议:
到银行存取款时,最好两人以上同行,现金应存放于结实的提包内,忌用塑料袋等易拉断破裂的物品;出银行大门前注意观察,留心周围是否有可疑人员及车辆等情况;驾驶机动车存取款的,上车前要注意检查车胎,在行车过程中锁紧车门及车窗。
女性尤其是晚间出门时要尽量结伴同行,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提包贴靠身体前侧提挎;尽可能在人行道上或靠路边行走,注意观察周围情况,尤其是发现两人合骑一辆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靠近的要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