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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1版:每日新闻·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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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消费有争议
专职调解员来“救火”
  ■陈杭 赵红燕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杭州市工商局了解到,今年杭州的消费争议解决将从原来的工商调解为主转向“消委调解为主,其他途径为辅”的一主多元的社会化解决模式,创新消费争议解决模式的转型。

  消委一旦受理了消费投诉,即根据投诉性质帮助消费者选择企业和解、行政申诉、消费仲裁或消费诉讼等途径解决消费争议,五管齐下,使消费者纠纷得到最大效率的解决。

  遇到了消费纠纷,很多企业或消费者不想把事情搞大,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双方达成一致的和解协议。去年7月始,杭州工商局首先对移动、电信、联通等12家规模较大、投诉较多、自律较好的企业实行企业自行处理消费争议试点,消费者在这12个企业中发生消费纠纷第一时间由通过工商部门专门培训上岗的企业“专职调解员”进行调解,最快达成双方满意的意向。目前,这12家企业有95%以上的投诉都与消费者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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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民生 A0011 专职调解员来“救火” 2008-3-11 48257178002CE173482574080041E023[A1-赵红燕≈B1-张云]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