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迎接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与浙江联通合作,推出了移动版“省消保委消费提示”服务,直接通过手机互联网门户向消费者发布消费提示,开展消费教育。据悉,通过手机互联网发布消费提示信息目前在国内尚属首次。
据了解,“省消保委消费提示”目前设置在联通的手机互联网站点“联通-都市网”(wap.zj.com)上,联通-都市网是一个面向手机用户开放的手机互联网站点,是国内首个手机互联网地域门户,也是目前浙江唯一的手机互联网门户站点。联通-都市网主要提供优质资讯、精准信息与便民服务,目前日均访问量已超过30万人次。
手机互联网和普通的电脑上网有很大的差别,手机最大的优点是可移动性,用户随身携带,使用手机互联网不受地域和场合的限制,无论在何时、何地需要信息,通过手机直接访问网上资源。“省消保委消费提示”正是看好手机互联网的这一特点,让消费者可以随时随地了解消费提示信息,为消费者了解消费动向、避开消费陷阱与消费误区、维护消费权益等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浙江省消保委副秘书长叶元春表示,在手机互联网上推出“省消保委消费提示”是消保委为消费者增加服务渠道的一种尝试,希望借助这个平台能为消费者在科学消费、维护消费权益等方面提供参考和帮助。浙江联通副总经理童海波表示,做好便民服务信息是联通-都市网的重要发展目的之一,浙江联通将全力支持“省消保委消费提示”平台的开发与功能完善,希望能依托“省消保委消费提示”平台尽一份社会责任。 魏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