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吕律 陈聿敏) 昨天,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了解到,“马大嫂”们经常在菜场看到的食品质量公示牌从今天起将进驻大型商场和超市,而且公示的内容也从食品扩大到所有不合格商品。
近日,浙江省工商局专门召集了杭州大厦、杭州百货大楼、杭州国际大厦、杭州银泰百货、苏宁电器以及杭州麦德龙等杭城主要商场、超市负责人,明确要求这些大型卖场从今天起实施商品质量公示制度。根据公示制度要求,所有大型商场和超市都应在商店内最醒目的位置设置质量公示牌,商场负责将自检、送检和工商部门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及其处理情况及时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