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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D0013版:科教·考试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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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西安高中录取新生
不得自行组织考试

  为保证即将开始的西安市中考顺利进行,维护录取的公正、公平性,西安市教育部门在今年西安市初中升学工作意见中明确规定:除通过全市统一组织的中考录取外,严禁各高中学校自行组织考试、私下圈定录取新生。

  西安市教育部门要求,学校招生录取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不再追加招生计划;所有学校招生均要尊重学生志愿,录取严格按学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原则上也不再调剂志愿,录取中也不再征集志愿。

  同时,教育局和学校必须及时向社会公示中招方案、招生计划、录取操作程序、录取结果等。各高中学校的分类招生计划(包括统招生、定向生、择校生等),以及各类计划所招学生对应的收费标准、招生录取结果,必须及时在校内张榜公布。

  西安市教育部门要求县教育局与学校、学校与参与中考的教师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各教育行政部门将在招生期间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各考试和招生录取现场设立群众举报箱,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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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科教·考试新闻 D0013 西安高中录取新生
不得自行组织考试
2008-3-28 48257178002CE1734825741900269343[A1-新华社稿≈A0-d≈B1-朱国平]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