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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5版:每日新闻·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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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上海:
拟在室内公共场所禁烟

  记者从上海市健康教育所获悉,上海拟制订控烟法规条例,禁烟区域将扩大到所有室内公共场所。

  目前上海禁烟的场所只限于医疗机构、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幼托机构、学校、会议室、图书馆、展览馆、公共交通工具、邮电、金融业的营业厅等少数场所。办公室等工作场所、设有空调的餐厅等公共场所,均未列入禁烟的范围。

  针对以前控烟条例的缺陷,立法将首先把有屋顶的室内,全部列入禁烟范围。也就是说从公共场所延伸到办公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包括出租车在内的流动公共场所,在室内达到百分之百地禁烟。同时引进国外控烟先进的做法,把吸烟危害生命的事例拍成宣传片在媒体上广泛宣传,使吸烟人产生恐惧感,从而远离烟草。控烟立法还将对妇女儿童进行重点保护,凡是在妇女儿童比较集中的地方吸烟,将会受到严惩。 据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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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传媒 A0015 上海:
拟在室内公共场所禁烟
2008-4-2 48257178002CE1734825741E0040A096[B1-徐健(新民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