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是从1978年开始的。不过,这场伟大变革并不是突然就发生的,而有一个准备、有一个预演。我理解首先是从农村开始的,因为原来的人民公社体制遭遇到了重大的挫折和失败。
1959年至1960年,河南信阳地区在反右倾、瞎指挥、浮夸等多重因素的作用下,导致大量人口非正常死亡。1960年秋,接到信阳事件报告后,中央委托周恩来起草《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简称“十二条”),其中提出“允许社员经营少量的自留地和小规模的家庭副业。”
随后,1962出台了《人民公社60条》,决定缩小公社规模,承认自留地、私房、宅基地。在很多地方,60年代初包产到户形式就蔓延开来,成为一种解决问题的生产体制,比如当时广西龙胜县42%的生产队,甘肃临夏70%的生产队,以及安徽85%的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
也是在1961年,广东宝安县委提出“利用香港、建设宝安”,对边境农村实行“三个五”政策,允许每月5次、每次带5斤副食或不超过5元的商品入境,同时向香港出售稻草、河鲜杂鱼,并用外汇购入化肥、农药等。
但是,这些早期的变革尝试,顶多是逼出来的权宜之计。后来经济有所恢复后,“左”的路线又有抬头,又开始批判包产到户,搞“穷过渡”,甚至“用无产阶级专政办农业”。这也揭示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动力机制:非闹到日子过不下去,才不得不从实际出发,大体是一种“危机改革”的动力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