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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009版:钱经·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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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中捷九发大股东占用资金被罚
案件已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中国证监会立案查处了中捷股份、九发股份两起违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案件。按照《证券法》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对两起案件的相关企业及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已陆续送出。日前,证监会已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中捷股份第一大股东为中捷集团,第二大股东为蔡开坚。蔡开坚是中捷集团董事局主席,也是中捷股份董事长。证监会调查发现,2006年1月至2008年2月期间,蔡开坚指使他人,采用各种欺骗手段,避开上市公司管理程序,未经正常审批手续,多次将中捷股份资金转出,由中捷集团无偿使用,涉及金额超过5亿元。2007年3月起,中捷集团开始归还资金,至2008年3月全部归还。

  而九发股份第一大股东为九发集团,蒋绍庆为九发集团董事长,兼任九发股份董事长。蒋绍庆通过九发集团的关联企业将九发股份资金转出,由九发集团无偿使用,涉及金额超过6亿元,至今未归还。另外,上市公司还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其与关联公司的往来和重大担保事项,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违规行为。

  证监会认为,两起案件中,蔡开坚、九发股份及蒋绍庆等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将对上述企业和人员进行处罚。蔡开坚、九发集团及蒋绍庆等上述行为,还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的规定,证监会已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证券时报记者 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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