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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5版:每日新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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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买房加分” 有悖公平
□孙灼瑞
  近日,浙江绍兴教育局出了一项政策,政策规定为发挥教育在繁荣柯桥新县城中的作用,具有大专学历及以上或初级技术职称及以上的各类人才,在柯桥买房子,其子女参加中考就可加10分。政策一出在当地引起一片哗然。 ——《今日早报》6月14日

  

  平等受教育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在一个地方,教育资源是有限的,赋予一部分群体受教育的特权,则必然以损害另一部分群体受教育的权利为代价。按这一政策,只要具有一定学历或职称,购买了指定区域的房子,子女中考就可以加分。那么,在目前的高房价下,那些无钱购买商品房的穷人家,以及不具有大专学历及以上或初级技术职称的人,怎么办?这显然是以牺牲穷人家,特别是大量的农村孩子们的受教育权为前提,其不公平性是显而易见的。

  不久前有媒体报道,某地为了引进人才,给金融高管子女中考加分,在社会上引起一片批评声。没想到,时隔不久又见到类似的事情。如果说,教育部门拍金融高管的马屁,是为了让金融部门在贷款上多支持当地经济的发展,可当地教育部门给购房者子女送分又为了什么呢?政策虽然说是"为了发挥教育在繁荣柯桥新县城中的作用",但繁荣城市就得以牺牲教育公平为代价吗?这一政策其实说白了就是用加分来刺激人们购房的欲望,真不知道当地的房地商是否给了当地教育部门什么好处,居然让当地教育部门变相给他们当起房地产促销员!

  从给金融高管子女加分,到给购房者子女送分,我们见证了公平教育权在地方土政策扭曲下的失守。孩子们受公平教育关系到社会发展的未来,他们的考分直接关系到他们受教育的机会,教育部门岂能把考分当成礼品随意送人?这样一个明显违法的政策能出台,一方面说明当前部分地方官员法制意识还十分淡薄,依法行政的理念还没有真正入心入脑;另一方面也说明,地方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还缺乏必要、有效的把关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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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时评 A0015 “买房加分” 有悖公平 □孙灼瑞 2008-6-15 48257178002CE17348257468004AAE9A[B1-戎国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