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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6版:每日新闻·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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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贵州问责瓮安“6·28”事件干部
瓮安县委书记、县长、公安局长等被免职
  贵州继续严肃追究瓮安“6·28”事件干部责任,贵州省委和黔南州委4日对瓮安县党政主要负责人作出调整决定,县委书记王勤、县长王海平被免职。

  同时,贵州省委和黔南州委分别作出决定,任命龙长春为中共黔南州委委员、常委、中共瓮安县委委员、常委、书记,免去其中共铜仁地委委员职务,提请省人民政府免去其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职务;谢晓东为中共瓮安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请瓮安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其为县人民政府县长。

  王勤被免去中共瓮安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王海平被免去中共瓮安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提请瓮安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此前,瓮安县公安局原政委和局长已被免职,新任政委和局长已于4日就职。

  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日前召开的瓮安“6·28”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汇报会上指出,瓮安“6·28”突发事件,直接导火索是女中学生的死因争议;但背后深层次原因是当地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对此,瓮安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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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传媒 A0006 贵州问责瓮安“6·28”事件干部 2008-7-5 48257178002CE1744825747C0048D27F[A1-新华社稿≈B1-蒋梦桦]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