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A0010版:每日新闻·警世
3  4  
PDF 版
· 拿钱不办事照样算受贿
· 收了钱,心里也不安
· 案发“群众来信”
· 只拿钱不办事
· 拿钱不办事照样算受贿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8年7月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只拿钱不办事
  丁力的交代从海南某饲料科技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某公司)开始。

  2002年2月,丁力在一个饭局上认识了海南某公司的总经理林先生。这次聚会之后,林总经理经常打电话盛情邀请,2002年十月黄金周前夕,丁力给林总经理打了个电话:“我要去海南考察,希望你们能够接待一下。”林总经理爽快地答应下来。

  其实哪有什么考察,实际上丁力是陪自己的女朋友到海南游玩,为了省钱才让林总经理接待的。

  在陪同游玩的过程中,企业的崔董事长对丁力说:“我们公司正在申报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希望您能多多关照。”

  丁力兼任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副主任,分管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但丁力并不是决策者,只是负责材料的审核报送。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只负责汇总专家组审查意见,报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不过,按照丁力这几年来申报龙头企业的经验,只要企业进入省级向农业部申报的规定名额之内,一般都能顺利审批。

  “成,我回北京了解了解,过问一下。”丁力打着官腔说。

  饭后,林总经理把丁力送回了饭店,将一个装有3万元人民币的纸包塞进了丁力的包里。后来,海南某公司获准成为龙头企业,丁力根本没有帮什么忙,却得到了3万元报酬。

  就这样,从2001年到2004年5月间,丁力利用担任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承办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评审工作的职务之便,接受海南、陕西、江苏、山东等6家企业的请托,承诺为这6家企业申报、评选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提供帮助,先后6次非法收受上述企业给予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50万元。

  众多企业之所以希望评上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因为龙头企业可以在税收、银行贷款方面获得优惠。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警世 A0010 只拿钱不办事 2008-7-7 钱江晚报a00102008-07-070001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