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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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4版:每日新闻·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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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机动车位不能随便动
· 新小区车位 眨眼满负荷
· 地下有3层 层层又层层
· 如此标准,是否该升级了?
· 车子要出门 都得动几动
· 停车债,怎么越欠越多?
· 女排姑娘们能走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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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2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今后,机动车位不能随便动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近年来,在杭城的发展过程中,沿街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正发生着不断的变化。

  许多原本对停车位要求不高的楼房变成了商业性极强的建筑,如理发店、快捷酒店等,它们在为经济繁荣作出贡献的同时,也给附近的静态交通(停车)带来了问题,甚至严重影响区域性的交通秩序。

  目前,杭州市交警部门已经同规划局协商拟订了《加强建筑物变更使用功能,改变使用性质(改、扩建)审查交通审查管理规定》,顺利通过的话,今后,任何单位、个人都要按照《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建筑使用性质使用建筑物,并符合停车场(库)配建标准,不能变更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改变建筑物的使用性质。需要改变的,这个项目配置的机动车泊位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报原审批的市规划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查,等发放验收合格文书后,才可以投入使用。也就是说,交警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对停车进行合理引导,减少停车矛盾冲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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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调查 A0004 今后,机动车位不能随便动 2008-7-27 钱江晚报a00042008-07-270001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