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的这个新规无疑是个利好,A股市场不少上市公司就像‘铁公鸡’,对股民分红一毛不拔,圈起钱来最来劲。”老股民陈康民说。“股市已经跌了这么多了,今年要靠股价上升赚钱太难了,给股民分点红,虽然有点杯水车薪,也算是个安慰吧。”
资料显示,近几年来,随着股市的回暖和股市的扩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家数和规模都在稳步上升。2005~2007年,实施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分别达621家、698家、779家,占所有上市公司总数的比例分别为45%、48%、50%,分红总额分别为729亿元、1163亿元、2757亿元。去年2757亿元的派现总额,占了全年净利润9483亿元的29%。
从已经披露中报的上市公司来看,截至上周六,1128家上市公司未分配利润合计达4164亿元。由于不少“超级”上市公司还没有公布半年报,因而实际未分配的利润还要高得多。
不过,与国际成熟市场相比,我国上市公司分红比率依然存在明显差距。从分红占上市公司净利润的比例看,不少美国上市公司税后利润的50%到70%用于支付红利,分红政策往往被当作判断上市公司是否具有投资价值的重要参照。
有机构算了一笔账:如果将A股市场作为一个整体来计算,按照2005至2007三年可实现的净利润计算,平均每年需向股东分红682.63亿元。而截至8月22日,所有A股上市公司的股本为18319.41亿股,则折合每股能够分红0.037元的红利。而目前所有A股的均价为9.01元,如果依靠上市公司分红,收回以目前股价计的投资成本,需要243.5年。显然,资本市场依靠目前的分红,对资本的吸引力还远远不到实体经济所能给予的回报率水平,也远远低于银行存款利率。
方正证券杭州劳动路营业部分析师杨庆华认为,证监会的这一新规,对限制上市公司再融资尤其是恶意圈钱行为有积极意义。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财务学教授、资本市场与会计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姚铮则认为,要制止上市公司恶意圈钱行为,应该对再融资条件进行修订,如规定公司过去几年必须达到一定的盈利要求,并根据现有公司规模限定再融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