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提高‘老鼠仓’的刑期,‘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老鼠仓’的威慑作用一点都不差。”杭州一位证券营业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不少“老鼠仓”都存在着财产隐匿的问题,只有监管部门把篱笆越扎越紧,违规操作的空间也会越来越小。
不过,也有市场人士认为,如何界定“老鼠仓”仍是一大难题。“如果我是基金经理,把消息告诉了要好的朋友,他赚了钱,几年后再以别人的名义给我分红,监管部门就很难进行查证了。”
而且,部分基金经理做“老鼠仓”的手法也在不断“推陈出新”。据《中国经营报》报道,最近不少大宗交易也成了一些基金牟取巨额非法利益的舞台。通过和大资金勾结,有些基金经理通过手中掌握的公募基金为其拉抬股价,帮助其把通过大宗交易获取的股票在二级市场高价位脱手。
据悉,通常的操作步骤是,该委托理财的产品通过大宗交易平台以较低的价格买入标的股票,随即在第二天、第三天就陆续在二级市场抛售,而公募基金则担当了“抬轿子”的角色,他们利用自己掌握的资金在该时间段内大笔买入该股票,并通过一定的操作手法使股价上升,从而帮助该股票以较高的价格顺利出货。
在美国证券市场,证监会只要发现丝毫可疑的迹象,都可以对市场参与者就“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问题进行调查。特别是“集体诉讼”制度的存在,根据美国的法律,任何一个受害者(譬如上市公司股东)的诉讼请求一旦获得法院支持,那么同类受害者可以自动获得同样的诉讼请求。大量律师盯着证券市场可能出现的违法问题,通过帮受害者以集体诉讼来获得巨额赔偿后的分成。虽然这些律师主观上不过是为了自己盈利,但是客观上却成为证监会的义务“看门狗”——而且这些律师整天研究相关案例,专业知识相当娴熟。
“目前的情况下,虽然不能彻底杜绝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但只要不断提高违规成本,就能尽量减少此类违法行为的出现。”中信金通证券的分析师钱向劲表示,国外证券市场打击内幕交易的一些做法可以借鉴,但最主要的还是要多部门配合,一起来扎紧股市的篱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