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2006年度审计报告所揭露的中央部门问题资金348亿相比,虽然2007年度293.79亿元问题资金有所减少,但是,数百亿的问题资金毕竟是一个天文数字,让人难以接受。
中央部门的问题资金之所以达数百亿,且屡“审”屡犯,既是因为监督不到位,也是因为问责不到位。
目前部门预算并不向公众公开。虽然每年人代会召开时,财政部会向代表们提供中央部门的预算细目,但所提供的预算细目不仅不细致,而且很多代表反映难以看懂;而且这些预算细目会后很快被收回,代表们没有机会仔细研究分析。
由于部门预算不对公众公开,公众难以监督。这就造成了审计部门单一的监督模式。值得注意的是,审计部门往往是事后监督,有的问题资金能追回来,而有的问题资金却永远也追不回来。比如,审计署在2007年度追回被挤占挪用资金41.95亿元,至于多少问题资金没有被追回,却不得而知。
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显然,部门预算也在此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后,目前已出现多起公众申请信息公开的案例,如果公众依照相关法规要求部门预算公开,相信必然使部门预算暴露于阳光之下,利于社会监督。
□冯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