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俞某从老家买来7件新仿工艺品谎称为文物,连带2件真文物一起,以190万元的高价转手卖给陈某。昨天,宁波鄞州区法院作出判决,俞某犯诈骗罪、倒卖文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7年。
今年54岁的俞某在监狱服刑期间认识了陈某。2006年3月,俞某带着2件从小作坊买来的精仿“良渚玉琮”找到了陈某,并称这是刚刚挖出来的出土文物。此后,俞某用假文物陆续骗得105万元。2007年4月,俞某得到2把真的良渚石钺,将它们与1件仿良渚玉镯一起,以2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陈某。2007年夏天,陈某找人鉴定发现,自己花了近200万买来的文物竟然只有2件是真的。
俞某见事情暴露,就答应以分期付款的形式把钱还给陈某。谁知,当陈某拿着协议回家后,就再也联系不上俞某了。最终警方在边境线上把俞某抓了回来。 袁晴 陈坚 王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