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5月起,余杭区检察院先后在区港航管理系统查办受贿窝案,朱常青的顶头上司、处长苏某被查处,一些老板设宴预祝朱常青早日“转正”。
其实,此时的他已自感不妙,几个月时间,单位里的人接二连三被查处,现在连顶头上司也出了事,他感觉危机四伏。美酒虽好,却分外苦涩。此时的朱常青危机感与侥幸心交织一起,寻思着自己如何能够逃过一劫。
酒宴以后朱常青开动脑筋,开始四处转移财物。首先,他暗中与老板们沟通,暗示对方要注意保护自己,建立攻守同盟。然后,朱常青约见老板,商讨对策。其中一大对策便是把索要的钱说成借款,并出俱借条,写明金额与还款期限,把借条日期写成收钱时间。在短短的时间里,与相关老板接上头,写好借条,数额达80 余万元,言明一旦被调查就讲是正当的借款,只是没有归还而已。再者,秘密转移受贿款。朱常青将90余万元受贿款从原先所存的本地银行取出,转存到外地银行,并将银行存单隐藏在家中(家人对朱常青的这些行为均不知晓)。在采取以上应对后,朱常青自以为天衣无缝、万无一失,便又放开手脚、大胆收钱;案发前的中秋节照样收受他人的贿赂财物5000元。
在庭审时朱常青说:以前我只顾沉醉于收受财物的自我满足,一心追求高享受的生活。现在才意识到自由、亲情最重要。一位旁听者轻叹一声:“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除朱常青外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