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的一天,码头业主吴天亮到朱常青的办公室谈工作,谈着谈着,朱常青突然转换话题开口向吴老板借20万元,原因是:“要买房子了”。吴老板一听这话知道是向他要钱,因为朱常青根本没提借条、利息以及还钱的事。后来,朱常青与吴老板一起到银行,从吴老板的账户上划走了20万元。
2005年五六月的一天,朱常青向码头业主慕也提出要借10万元购房钱时,也如法炮制。三天后,慕也把钱送到朱常青的手上。朱常青在办公室里收到慕也送来10万元钱,也没写借条,10万元轻松到手。
儿子要去国外读书,朱常青的手伸得更多更长。朱常青十分看中学历,随着儿子的长大,他首先想到的就是将儿子送出国去深造,虽然家人不是很赞成,但他全然不顾,更不管出国读书的学费、保证金,一门心思要将儿子送出国去。2006年底,朱常青经过多方周转终将儿子送往美国,费用每年需20余万元;于是,他借儿子出国读书需要费用、需要保证金等理由,几次向多名码头业主、工程承包商伸手要钱。
正在承接河道疏浚工程的赵明便成了他伸手“借”钱的一个对象。2006年下半年的一天,朱常青找到赵老板说:“我儿子要出国读书去了,学费很贵,借30万元给我。”赵老板听了犹豫了一下,朱常青便急不可待地接着说:“你当老板这么多年了,这点钱不会拿不出来吧?”赵老板无奈只好同意了。过了几天,朱常青又电话催问。赵老板赶紧从信用社里提出了30万元,朱常青开着车来到信用社门口,拿了钱就走,只字没提借条、利息或还钱。据查证,朱常青借儿子出国之名向人索要财物,数额巨大。还借儿子出国学习送行及放假回来之机,邀请有业务联系的老板送来迎往,多次收受财物,其中包括人民币4万多元以及价值2500多元的翻译笔等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