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清了夏金荣和沈丁之间的关联,办案人员推测,白同平是否也因同样的利益关系违心替沈丁说话?
办案人员调查发现,白同平的儿子陆云经常利用其母的身份染指学校基建工程,从中捞取好处费。办案人员也从侧面了解到,白同平一开始和沈丁的关系比较一般,前者曾否定过沈丁承包设计所的申请。
后来,沈丁改变策略,利用陆云来讨好接近白同平。陆云曾数次让沈丁向陈松树等人打招呼,为其朋友承接学校工程。对陆云的每一次关照,沈丁都会不失时机地向白同平表明。一来二往,白同平不再和沈丁保持距离。
2001年至2002年,白同平让沈丁先后为其装修两套住房,应付装修材料费7万余元,实付2万元。
2005年夏,白同平为了给陆云购房,找到沈丁物色房源。沈丁很快替白同平物色了两套商品房,并提出由自己支付首付款54万元,白同平对此未予拒绝。后因沈丁被审计,白同平将房子退给房地产商,并于2006年11月和2007年8月两次退还沈丁54万元。
办案人员调查发现,白同平还分别由本人或通过其子收受沈丁以出国费、奖金等名义送的人民币7万元、欧元1000元和价值1.6万余元的钻石戒指一枚。
2008年6月,经浙江省检察院交办,江干区检察院对白同平立案侦查。白同平到案后,主动讲清了自己直接或间接收受沈丁贿赂款60余万元的事实,还交代了在学校部分基建项目中,为关系人打招呼而收受贿赂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