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学校下属单位,浙江理工大学设计研究所(以下简称设计所)近年的账目让人心生疑问:一方面是有着2000余万元的经营额,另一方面却是连续7年有余未向学校上交一分钱利润。
2006年下半年,浙江省委巡视组在对浙江理工大学进行巡视时发现,该校基建工作涉嫌重大违规。在巡视组的建议下,浙江省审计厅对该校进行审计。审计中,设计所混乱的账目引起了审计人员的注意。审计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该所所长沈丁涉嫌挪用公款65万元用于其个人及以母亲、妻子名义购买杭州武林巷易盛大厦写字楼一层。2008年1月,杭州市江干区检察院对沈丁挪用公款案立案侦查。
沈丁对自己的犯罪问题要被查处似乎早有准备,就在他的经济问题被审计发现后,他就多方请教律师和审计等相关专家,寻求应对策略。在朋友的介绍下,有人为沈丁出谋划策了一个逃避处罚的方法,其中最主要的一条就是要使设计所成为沈丁个人承包单位:做到这一点,就要与学校签订承包合同,或者让领导为其出具个人承包的证明材料。
果然,立案不久就有几份证明陆续摆在了办案检察官的桌上。其中两份证明分别出自时任浙江理工大学党委书记的白同平和时任副校长的夏金荣(分管基建等工作)之手,这些证明的内容就是设计所系由沈丁个人承包。沈丁自己也辩称设计所为个人承包。
“承包是否属实,意义重大。若成立,也许仅仅是偷漏税问题。若不成立,背后可能存在重大职务犯罪。”检察官们经过研究迅速调整思路,将查清设计所的性质列为关键。
沈丁是在2000年4月经学校党委会讨论被任命为设计所所长、法定代表人的。为此,办案人员对学校2000年以来的党委会会议记录及校长办公会会议记录进行了调阅,从中了解了设计所自沈丁担任所长后的整个发展过程,发现学校曾数次讨论设计所改制一事,但均无最终定论。
再次与沈丁较量时,在证据面前,沈丁承认了个人承包是为了逃避处罚而编织的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