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为刺激内需而尝试向购房者退还过往缴纳的部分所得税,引得上上下下广泛争议。有人指责此举是“劫贫济富”,“让富人受益,穷人买不起房”;还有人托词公共财政的实质是“公共服务”,认为购房退税是“与民争利”……一时间,似乎反对的声音占了上风。
这让我想起了当年的“里根经济学”。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为医治通胀,“里根经济学”曾与“撒切尔主义”激烈交锋。“撒切尔主义”认为,要医治通胀,就必须付出代价,某种角度看的确是富人付出代价,穷人受益;“里根经济学”则认为,医治通胀并不需要有人付出代价,皆大欢喜同样能够达到目的。在很大程度上,这是里根最终击败民主党对手入主白宫的获胜法宝。
“里根经济学”相信,“一个人的消费可以带来另一个人的就业”。考虑到通胀导致资产价格上涨,令掌握资产的富人成为通胀的受益者,也使得富人在通胀时期依然具有较强的消费扩张能力,于是,以减税的方式鼓励富人更多地消费,由此增加穷人的就业机会,并在收入增长的基础上增强应对通胀的能力,是一个皆大欢喜的对策。
显然,医治通胀,与当前国内房地产政策旨在缓解居民购房压力的目标没什么区别。如果没有理解错的话,那种主张只有通过房价下跌才能让百姓买得起房的观点,其实是“撒切尔主义”的翻版;而重庆市政府主张的“购房退税”,其实是“里根经济学”的翻版。
在我看来,房价下跌不仅是一个需要有人付出代价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结果上颇为消极的手段。糟糕的是,由于房价过度下跌注定导致削减投资,而削减投资又会导致更多人的失业,于是,与收入减少同步下跌的房价,到头来并不能真正缓解百姓的购房压力。
毋庸置疑,鼓励需求,扩大就业,是一个试图让收入增长速度快于物价上涨幅度,并以此缓解通胀压力的手段。虽然由此实现的收入增长可能依然是不均衡的,但总比因收入减少造成的贫富分化更容易被接受。说到底,增加供给,也就是增加收入,才是满足潜在需求的根本途径。
我的意见是,国内房地产政策不应“走独木桥”,而应当“两头下注”,既要抑制房价不合理上涨,也要通过鼓励居民购房来刺激内需,在扩大就业和增加收入的基础上缓解百姓的购房压力。
如此说来,重庆版的“里根经济学”并无不妥,至少可以看作是另一种尝试。多一种尝试难道不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