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金融稳定论坛应监督并推动实施2008年11月在华盛顿达成的二十国集团行动方案;
二、对所有金融市场、金融产品、市场参与者、对冲基金及私人投资公司采取相应的监督或管理;
三、拟定制裁机制以加强打击“避税天堂”国家及“不合作”的金融中心;
四、银行应在自有资本的基础上建立额外的缓冲资源,以备不时之需;
五、在伦敦峰会上积极支持关于制定国际可持续经济宪章的对话;
六、应对当前经济危机时,欧盟各国不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并致力于推动世贸组织多哈回合尽快取得突破性进展;
七、欧盟领导人支持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资金增加一倍的计划,以帮助陷入财政困境的该组织成员。据新华社
为了在伦敦二十国集团金融峰会之前协调好各方立场,应德国总理默克尔邀请,欧盟8个成员国领导人和欧盟委员会主席等22日聚首德国首都柏林,经密切磋商,达成强化国际金融监管七点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