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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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001版: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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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梦琴湾业主质疑:
赠送阳台怎能当套内卖钱
· 房屋销售面积,
请算个明白
· “赠送”的阳台原来已算进套内面积
· 两幢楼,涉及金额400万~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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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赠送”的阳台原来已算进套内面积
  黄女士是杭州下沙华元·梦琴湾6号楼的业主,这段时间她正忙着装修房子,而厨房旁边的生活阳台成了她的一处心病。“这是当初开发商说好是赠送给我的生活阳台,本来我是想把防盗门装在这里的。”黄女士指着阳台上左侧一扇红色的木门告诉记者,她原本想把这扇消防楼梯门换成防盗门,这样生活阳台就能做洗衣间用,不浪费面积。“可是物业不让装,说这里是公共空间。”

  记者打开红色的木门一看,门外就是消防楼梯,这么说来,消防楼梯门到入户门之间的确实属于公共空间。这个所谓的“生活阳台”上还安装着另一扇小门,门内是管道井检修口,里面包括几户业主的电表、有线电视等,管道井自然是属于公共设施的。怎么看这“生活阳台”都应该是公共空间,物业说的没错。

  “可当初买房子的时候销售小姐说这个地方是生活阳台,赠送的。要是真的是送的,也算了,但现在它是算成套内面积的。”黄女士说,不但“生活阳台”变成了“公共空间”,而且这个当初所谓“赠送”的生活阳台居然是算在自己房子的套内面积里的,相当于自己花了几万元钱买了这个生活阳台。

  在黄女士这套房子的买卖合同里明确写着,该套商品房“建筑面积共153.04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117.45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共房屋分摊建筑面积35.59平方米”,在合同附带的房屋平面图上没有标注这个生活阳台,看起来好像真的没有算在销售面积里。

  “事实上,这个生活阳台在测绘图上是有的,是算进套内面积里的。”黄女士的邻居仇先生说,他们家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他曾经咨询过给房屋产权做测绘的单位,结果对方非常明确的告诉他在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上,这处写了“阳”(表示阳台),并标注了建筑尺寸,已经计算在套内建筑面积里了,算一半面积。记者随后向梦琴湾的测绘单位浙江国土工程勘察有限公司求证,相关工作人员确认了业主的说法。“在房产证附带的分层分户平面图上,这个阳台是算在套内面积里的。”

  按照《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的规定,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一般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并在其中规定了,“作为消防通道(连廊)的多户相连且有固定分隔界标的阳台,计入涉及到的各户的套内建筑面积”。梦琴湾的情况正是属于这一种。

  既然已经计算在套内面积里了,又何来“赠送”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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