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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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001版: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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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梦琴湾业主质疑:
赠送阳台怎能当套内卖钱
· 房屋销售面积,
请算个明白
· “赠送”的阳台原来已算进套内面积
· 两幢楼,涉及金额400万~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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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房屋销售面积,
请算个明白

  梦琴湾之所以出现“阳台”纠纷,涉及到销售面积的计算问题。

  按照《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商品房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单元)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共有面积之和”。换句话说,无论是公摊面积还是套内面积购房者都是要花钱买的。不同的是,公摊部分不能划归私人用途。

  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梦琴湾确实存在“面积猫腻”——购房者以为开发商自愿承担一些国家允许摊入销售面积的公用部分用来赠送,但实际上,厨房旁边的这个阳台在销售时按房屋套内面积算了,但在使用时,它却变成了公共部分。如果当初在销售时就明确了这部分建筑面积是作公共用途,也不要挂所谓“赠送”的名头,这几百万元销售款开发商一样可以收得正大光明,而且也不会发生后面的纠纷。

  “开发商在销售面积上做手脚是很容易的,因为多数业主在交房时都不会索要测绘图,而且就算有测绘图,公摊测绘面积分摊情况也很模糊,多数业主都是不清楚的。”听说梦琴湾“阳台门”事件,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面积猫腻”很常见,比如有的开发商将不应计入每套销售面积的部位,如人防、自行车库等计入销售面积,增加每套住宅的公摊面积;有的开发商在预售时,暂定每户分摊面积很小,但在实际入住时在允许的误差范围之内(建筑面积的3%)增大分摊面积,按规定购房者不能退房,只能增加房价款。

  这些方法往往很隐蔽,因为业主无法知道面积的详细计算方式,也无法核实具体部位面积。“有些开发商根本就不向业主提供详细的预测面积技术报告书和实测面积技术报告书,业主根本无从知道面积计算的情况。”这位业内人士说。

  有没有办法来改善这样的情况呢?三年前,北京曾经实行过一个办法,要求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后,将房屋测绘技术报告书和面积分摊情况在北京市房屋土地测绘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被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用途、所在位置、面积;参与分摊共用建筑面积的商品房的名称、用途、所在位置、面积、分摊系数;不分摊的共用部位。

  杭州能不能也这样试试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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