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将于3月30日在杭州召开,预计会期2天半。会议允许公民旁听,总人数不超过15名。
这次会议建议议程主要有: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草案)》等地方性法规等。
凡是杭州市或在杭州市居住满1年,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旁听。
杭州市区的公民可于今天即3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直接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理旁听申请手续(地址:省人民大会堂中门;联系电话:87053444、87057931;传真:87053444),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前往,申请人也可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提出申请。
杭州市所辖县(市)的公民则需到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理(地址:环城北路318号市府大楼;联系电话:85250716、85250711),时间为3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申请人请务必带上本人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
本报记者 李冠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