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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4版:中国新闻·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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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北京第二套房贷获“松绑”
取消贷款利率上浮10%规定
  今后对于购买非改善型住房的贷款人,商业银行将严格执行二套房贷首付比例四成,但在贷款利率上由各银行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根据风险自定。记者昨天从多家商业银行获悉,北京银监局日前召集各银行,对北京地区二套房贷政策进行规范。

  对于非改善型二套房,银监局重申各商业银行要严格执行四成首付比例。无论首套房贷款是否结清,若不是购买改善型普通自住房,一律视同为二套房。同时,贷款利率获得“松绑”,购买非改善型住房的贷款人,虽然贷款首付比例至少四成,但是房贷利率不再要求上浮10%,而由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风险合理确定。

  一位银行人士指出,在银行审核二套房业务过程中,银行会根据借款人的信用和所购住房类型及还款能力,评估风险后确定利率。

  根据此前出台的二套房政策,对于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可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但因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家银行在执行时没有明确的改善型住房参照标准,优惠政策难以落实。

  据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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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中国新闻·传媒 A0014 北京第二套房贷获“松绑” 2009-4-12 48257178002CE175482575950046C607[B1-张亚文]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