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科院发布了《北京蓝皮书》的四个报告,我没看全文,网上摘登了一些涉及房地产的内容,颇让人怀疑北京社科院的研究能力、方法与水平。
一是,认为“在买房问题上不存在刚性需求”。北京市社科院的观点是“人类的需求可以是无限的,但是除了人要吃饭的需求是刚性的以外,住房需求相对而言是弹性的。买不起大房子可以买小房子,买不起房子可以租房子,住宅消费能力与房价找不到交汇点时,只能是有价无市”。没有住房的刚性需求国家又何须建设保障性住房,至少不能住在街上。
二是,用北京市的家庭可支配收入来计算房价的可支付能力。难道我们的社科院研究人员不知道国际上用的是家庭收入中位数吗?岂不知家庭收入与可支配收入之间的差别。每个职工还有24%的住房公积金等未计入可支配收入部分,两个职工的家庭就要增加48%的住房公积金,5672元的月可支配收入就变成了8000多元了,至少住房公积金是可以用于还房贷的。加上住房公积金按社科院《北京蓝皮书》的算法岂不是人人都可以买得起住房了。
住房是有刚性基本需求的,就像吃饭一样。吃饭的刚性需求是要吃饱肚子。差别在于食品的质量好坏,有的有鱼有肉,有的有燕窝海参,有的是吃糠咽菜。
住房的刚性需求也与吃饭同样,有的居住条件好,有的居住条件差。这种刚性需求是否通过购买商品房的方式解决则要看经济的条件与购买的支付能力了。没有消费能力家庭的刚性需求则要靠政府的保障来解决。如果子孙三代还居住于一室或两室一户时,自然有增加房子的需求,但刚到什么程度才能变成实际的购买行为是弹性的。这与房屋的价格相关,这不是需求的弹性,而是价格的弹性。刚性是指居民要不要改善居住条件,价格弹性是指是否有能力消费!
不要将政府政策调控的错误推给市场,更不要都推给开发商,刚性需求靠开发商去吹是吹不出来的,开发商也不会买那么多的房子结婚用或改善居住用。市场住房销售的增长已经用事实给了《北京蓝皮书》一个嘴巴,也让这些所谓的“专家”们该清醒清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