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曾5次越狱的边国荣这次将第6次入狱,刑期为20年(本报4月14日A12曾做过报道)。昨天,绍兴县法院宣判,边国荣抢劫、强奸、盗窃三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8千元。
昨天,法院在宣判书上称,被告人边国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入户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又采用秘密手段多次入户行窃,所窃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还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应三罪并罚。且边国荣属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所以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法院方面称,边国荣这次入狱后将很难得到减刑的机会,等他出狱将是60出头的老人了。
本报通讯员 魏金金
本报驻绍兴记者 王曦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