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愿砍了我的双手,也不碰六合彩了!”看守所里的余某说。2009年4月1日,她因从事地下“六合彩”赌博被淳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她是那种勤劳朴实的农村妇女,和丈夫一起,辛辛苦苦20余年,将子女抚养成人,女儿就读于重点大学,自己则在村里经营一家副食品店。富足的生活被清零只在一年间。她这样描述自己一年的庄家生活:
我是2008年夏天开始买码的,下注很小,最多押几十元钱,中过4000元后开始加大注码,结果在短短的个把月时间内,赔了4万多。到后来,在想返本的过程中我又多添了2万多元的债务。
2008年9月,经过朋友介绍,我认识了一个大庄家郑某,并商定替他开票赚10%的手续费。也正是这个过程中我才知道里面的“学问”——庄家肯定是吃大赔小的,买码人在别人定的规则里只有输没有赢。什么码报,什么“重要提示”都是骗人的把戏。在了解真相后我没有向公安举报自首,我只想把输掉的扳回来。我已经没法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