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在网上活动过,那就留下了蛛丝马迹,要找是肯定能找到的。未来当人们逐渐认识到这个情况后,实名和匿名之间的落差会越来越小。”
我试图接受清华大学教授金兼斌的这个说法,但是一听说“实名制”三个字,还是禁不住,会打个冷颤。
自5月1日,《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关于杭州实行网络实名制的说法声声入耳,有位反应过激的杭州网民前几天在网上留言说,要赶在“实名令”之前,把想说的话都说了。
问题是,你以后就没有想说的话了吗,特别是你以后就没有想说又不想让人知道是谁在说的话了吗?
这让我首先想到一个近来很火的让人去倾诉秘密的网站,所有去那儿说点什么的人都是隐身的,因为此网站的功能相当于吴哥窟边上的那个树洞。他们首先相信去那儿说什么有安全感才会去的。出于好奇,我去那个网站看过人们到底说了些什么秘密,果然是五花八门,无奇不有。有人在忏悔他不该在孩提时到老师那儿告另一个同学的状,有人倾诉她不该爱上了隔壁家王木匠。要是实名制的话,还有多少人会携着“秘密”裸奔吗?
如果一定要说网络上的匿名行为不够光明正大,那么,又如何解释无计名投票正被广泛使用在我国的各种选举中呢?那些非常庄严的投票时刻,也即在公民决定是否给予一个人信任,给予一个被选举者权力的时候,恰恰是不具名的。
如果都要求具名,那么,结果是不是会很不一样?
当网络处于一个“没有人知道你是一个人还是一条狗“的时代,网络因虚名带来的无序状态是否遮蔽了它作为一个给人说话的平台的强大功能和安全感?我个人的答案是没有。
草根的力量正是在网络时代得以突显。无论是芙蓉姐姐还是范美忠,网络在该娱乐的时候娱乐,该批判的时候批判。网络本身就是一面双面镜,具有正邪两面性,网络上可能会发生“暴力行为“,但请不要将网民都看成是流民。
在崔真实身处的网络时代之前多少年,阮玲玉照样是给谣言和口水喷死了。
无论在网络时代与非网络时代,几乎每个人都渴望得到一件“隐身衣”。并非坏人才渴望穿上隐身衣去干坏事,良民如钱钟书杨绛夫妇,也渴望着隐身衣遁于世间,无挂无碍,网络既已给了人们在网上说话的一定程度的自由,为什么看不到这自由带来的好处,却一味要将网民们的隐身衣扒去呢?
当然,网络需要监控。任何一个网民都具有双重责任: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一个站在明处负责任说话的人,和一个藏在暗处诽谤他人的人,广大网民对他们的可信度自有判断。
所以,无论是在网上网下,我还是倾向于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
不必要因为怕少数人利用网络干违法的事,就要让广大的绝大多数的网民良民陪着一起裸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