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依法收集的相关证据,结合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公安交警部门认为,胡斌驾驶机动车在通过设有限速50公里/小时标志的路段时超速行驶,行驶中未注意行人动态,且行经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人通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45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条例》第22条第1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和《条例》第47条第1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有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等规定。
由此,公安交警部门作出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胡斌在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受害方谭卓无责任。
警方透露,截至新闻发布会召开,胡斌对上述结论没有异议,谭卓的家属尚未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