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某四川人,24岁,父母早年去世,姐姐也失踪多年,他曾偷过,也抢过。2007年,顾某解除劳教后,来到温州乐清投奔了昔日好友朱某,希望朱能帮自己找份工作。
朱某对顾一直不错,不仅在生活上照顾,还让顾住进了自己的租房里。然而好心的朱某没有想到,自己是在“引狼入室”。
2月18日,朱某跟朋友在租房里聊天,说起自己刚刚取了10万元现金放在房间,恰巧被顾某听到了。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当天下午,顾某与朱某一起出去吃饭时,他借口回家换衣服,又回到了朱某家中。他翻箱倒柜,终于找到了一只装有10万元现金的袋子,之后,迅速离开朱某住处,逃回老家。
从没有见过这么多现金,顾某一路上都非常兴奋。在逃亡途中,他索性抽出数张百元大钞,摆成扇子形,与之开心地合影留念。
以为逃回老家就安全的顾某,最终还是被警察抓了。截止被抓获时,顾某已挥霍掉了8万余元。
乐清小偷顾某,偷了好友10万元,得意忘形,拿了一叠摆成扇子形,对着相机“咔嚓、咔嚓”地猛拍了一通。他可没料到,这成了呈堂证供。今天,顾某被温州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