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业委会和方家山社区,都有一份业主递交上来的反对业委会和物业违法收取停车费的《告爵士风情业主委员会通知书》,附带了335户业主的签名。
业主主要就几点提出异议:一、业委会是否有权委托物业收取停车费?他们认为,小区的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二、收取停车费如何监督使用?业主觉得,在收取停车费之前,需要制定有关停车费的监督使用条款,否则,将不交付任何停车费用。另外,他们觉得,不交停车费,物业没权将他们拒之门外。
住在爵士风情小区的陆先生说,他们并不反对交停车费,但在交停车费前,必须把程序搞清楚,希望业委会有个正面回答,如果业委会愿意去“补救”,再来提停车费的问题也不晚。但业委会一直紧持自己做的没有错。这让业主感到很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