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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6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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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2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跳楼秀”的成本应该怎么算
■刘雪松
  武汉出了个农民工导演——教民工集体跳楼讨薪。前天,5个民工在东西湖一处施工楼上佯装跳楼,导演“李某”在下面给相关部门打电话。果然,管事的都来了。

  同为农民工出身的李导演有自己的套路:民工们爬到高处了,先给媒体打电话,然后依次是劳动部门、警方、欠薪者。长时间没人来,就给市长专线打电话。

  集体跳楼讨薪,李导演玩过9次,有5次讨回了工钱,4次失败了。失败的原因是没有记者到场。

  为了讨回合法的血汗钱,农民工提着自己的脑袋玩轰动效应,成了中国很多城市风味相同的一道酸辣菜。明知是一场秀,但谁也不敢马虎。这要是真跳下一个来,事儿就大了。所以,平时回头率几近为零的农民工,只有到了讨薪跳楼的时候,才有人哄劝,有人关注,像个角儿。

  现在,一个人跳楼没劲了,得一群人。一位四川民工说了,集体跳楼能引起社会特别是领导关注,媒体一介入,领导怕影响不好,就会责令有关部门想办法解决。

  瞧,中国讨不到薪的民工个个都是天才,既能导,又能演。斗争中出经验,实践中出真知,真难为他们了。

  但律师不这么认为。针对武汉前天这起集体跳楼事件,有律师说了,“属于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很大”,应该“与欠薪者协商,向劳动部门求助,到法院起诉”。

  律师说话很在理儿,但站着说话腰不痛。要是欠薪的能商量好说话,劳动部门办事快有力度,民工会把自己逼到断头抗议的悬崖上去?打官司得一年半载,就是赢了,人家照样不给,你还得去讨。再说了,打工一月才几个钱,讨回的工钱说不定还不够填你律师的腰包。都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农民工想不明白,为什么法律和管事的部门,拿非法欠薪的人没办法,拿捏起跳楼讨薪的民工,倒是一套一套的。

  昨天有报道说,一个民工跳楼,社会成本可以达到上百万元。算这笔账的人估计是心疼国家的钱了,对无论是真跳楼还是假跳楼的农民工心怀抱怨。什么叫社会冷漠?我看这笔账比什么都冷漠,没想到去心疼一下民工。农民工要讨的薪水或许只有几千元,咱们花上百万元纳税人的钱救一个跳楼的,为什么就不能在平时花几百块几千块就能解决问题的成本,去认认真真治理欠薪者?为什么这么多的农民工,非要拿自己的性命去博得社会的关注、领导的重视,才有可能讨回用来养家糊口的血汗工资?归根结底,民工说一万句,顶不上领导说一句;合法的欠薪还钱,不如一次领导出面。

  民工要工资,领导要面子。见不到领导的民工们,就爬到高处博出位,拿脑袋当赌注,拿性命当维权的法律武器。他们没想到的是,“对社会危害很大”这顶法律的帽子,没戴在欠薪者的头上,却戴到了自己的头上。他们会永远想不明白:欠钱不还,怎么在法律面前,总是我的错!

  道理很简单。哪天农民工解决欠薪问题,不是期待领导要面子,而是期待领导和全社会的同情,期待法律的严厉和公正,跳楼秀到底错不错,已经不重要了。那时候,农民工也用不着为讨薪而跳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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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时评 A0016 “跳楼秀”的成本应该怎么算 ■刘雪松 2009-5-29 48257178002CE175482575C400420AEB[B1-戎国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