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5月初,淳安县姜家镇某村的民警像往日一样在路边巡逻执勤,突然发现对面的桑树田里,闪耀着不同寻常的点点红色,不对啊,桑树难道开这种花?民警好奇地走进桑树丛中,吓了一跳,密密麻麻地几百株植物生机勃勃,细长的绿色绒毛茎杆上无力地挺着红色的花,有的已经结了圆圆的小果,这不是罂粟是什么。民警赶紧将情况汇报上去,派出所找到了桑树田的主人——李某。
李某称这些植物确实是他种植的,不过他不知道这个东西叫做“罂粟”,村里老一辈人把这个东西叫做“乌烟土”,很早以前就见过,村里人说可以药用止痛,不过人吃了以后会上瘾。他知道种这种东西是违法的,于是就种在桑树丛中的土沟里,不容易被发现。
那李某为什么要种这么多呢?李某听人说“乌烟土”成熟后,将果实熬制,浸润桑叶,再拿去给蚕吃,这样蚕就不会生病。蚕的成活率和结茧率高,结出来的蚕茧成色就比较好,收购的时候就能赚更多,而且也节约了很大的成本。
李某听到了“乌烟土”可以防止蚕病虫害这个办法,就决定去试一试。
去年,李某在村里垃圾堆的附近发现几个“乌烟土”的干果子,大概是别人丢弃的,他捡了回来藏在家里,一直没有派上什么用场,这回终于有了用处。李某把果子里的籽撒到桑树丛中,随便翻了翻土。罂粟生长要求很低,有足够的热量和水分就可以,所以长势“喜人”,到了五月,窄小的土沟里塞满了开花或成熟的罂粟。可是这些东西还没有派上用场,就被民警发现拔了个精光。
据审查,李某共种植了532株罂粟,如此大量种植罂粟已经构成犯罪。李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而到底蚕吃了这种罂粟汁有没有传说地那么神奇,有关专家称尚没有什么科学依据。
目前,淳安县人民检察院正在对此案件作进一步的审理。
本报通讯员 程晖
本报记者 娄炜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