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昆明一位名叫邓加喜的男子,因不满妻子提出离婚要求,在嵩明县白邑法庭内当众行凶,来旁听的妻子表妹张丽平无辜遭殃,被砍致死。张丽平的丈夫李文华说,案发后,法庭人员吓得躲了起来,法庭里没有见到一名法警和法官。行凶之后,猖狂的犯罪嫌疑人竟然扔下凶器大摇大摆地从法庭里走了出去,然后逃之夭夭。
在法庭内发生这样的事特别令人发指。法院是什么地方?它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捍卫法律尊严的地方,同时它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地方。然而,就是在这样的地方,有人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行凶杀人,我理解这是对法律极大藐视和挑战。事发后,社会舆论普遍认为白邑法庭难脱不作为干系。
对此,嵩明县法院院长路晓琨辩解说,案发时,白邑法庭有4名工作人员,两人在开庭审案,两人在进行诉讼调解,待他们被院内的噪声惊动,血案已经发生了。再则,白邑法庭是一个基层法庭,没有独立性,院内还有另一单位,车辆出入“有点乱”。还因为是基层法庭,根本没有安全检测设备,也没有配置法警。“条件不允许呀!”院长似有苦衷。
在惨痛的事实面前,院长的苦衷无法令人理解。客观上,因受各种因素的制约,许多基层法庭的建设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但这不是开脱责任的理由。公众不会因为这些理由而降低对你的要求。
法院要有足够的让人敬畏的精神气质。过去看戏,包拯审案,虽置身乡间草堂,一身朝服缀满补丁,但王朝、马汉和张龙、赵虎两侧一站,威肃之气顿生,堂下一干人等,还有谁敢胡言乱语?这实际上就是营造了一种敬畏的氛围。
白邑法庭没有。它的大门是敞开的,可以任人随意出入,把法院弄得跟菜市场似的。这不是法院不懂得维护自己的尊严又是什么?退一万步说,即使穷到造不起一扇大门,哪怕划上一根线,这根线也不可以让什么人都去轻易跨越的。都说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利器,作为法院就是要把自己打磨成一柄寒光闪闪的宝剑,让任何人进了法院的大门都陡生敬畏之情。只有敬畏,才有遵从。
从路晓琨院长言论看,也许人员编制和经费问题令他这个院长也无能为力,但这表明不了法院就可以无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