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曾因盗窃罪、诈骗罪被判刑14年的楼某恶习不改,一年前他利用一个警用皮夹、一张警装照片做道具,冒充民警接连骗了两名女网友共40多万元。近日,楼某因犯诈骗罪再次被法院判刑12年。
楼某今年44岁,住在宁波江东区。1990年他曾因盗窃罪、诈骗罪被判刑14年,刑满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2007年8月,楼某在QQ上认识了在北京工作的陈女士。楼某自称是宁波市公安局某分局的政委。
两人在QQ上聊得很投机。4个月后,楼某给陈女士传了一张自己的“警装照”。照片里,楼某穿着一件警用衬衫,坐在一辆轿车里,样子很潇洒。楼某提出要和陈女士谈恋爱,陈女士答应了。
关系定下来后不久,楼某说单位分房,手上的钱还差点,找陈女士借5万元,陈女士借了。不到2个月,楼某再次开口,又借了1万元。
去年春节前,陈女士来宁波和楼某见了第一面。见面后,楼某把她带到一套房子里,说:“这就是我们以后的婚房。”陈女士非常感动。几天后,楼某和陈女士商量“婚房”装修的事,又借了5万元。让陈女士起疑心的是楼某第4次向她开口借4000元,说是朋友结婚要送礼。
堂堂一个公安分局政委连4000元都没有吗?陈女士这才想到打电话到楼某所称的公安分局核实,结果知道上当了。
去年12月,楼某被警方抓获。楼某交代,在陈女士之前,他还骗了另一名女网友31万元,行骗手段如出一辙,只不过把“警装照”换成了一个印有“警察”字样的皮夹。
本报通讯员 胡珊 张亦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