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相机、玉佩、打火机,还有太阳镜、MP4、手表和加油卡……在杭州武林广场新百乐宫当泊车员的朱仁海的住处简直像杂货铺。在民警上门前,恐怕没人知道,这些物品都是这个泊车员从客人车上顺手牵羊得来的。
5月11日,杭州金先生到超市消费,用卡结账时被告卡内已无余额。“这怎么可能?上次消费单显示还有4000多元呢。”金先生回到家中找到了上次消费时的单据,仔细核对后发现,手中消费卡卡号和上次不一样,也就是说,他的消费卡被掉包了。金先生很快到天水派出所报案。民警调取相关资料后发现,金先生原来的卡分别在清泰街和萧山被人消费,用于购买中华烟。根据商场监控及服务员反映,办案民警对用卡人形象已有一定的掌握。
而据金先生回忆,他的卡一直放在车上,5月9日那天他去新百乐宫,车子曾交与泊车员停车。
警方调查惊动了新百乐宫的保安,消息也传到了朱仁海的耳朵里。没想到他竟然玩起先发制人的把戏,主动来到天水派出所要找分管民警说明情况。
朱仁海不知道,5月9日他帮金先生泊车的录像已被警方掌握。监控显示,当时他将车故意开至偏僻处。派出所也已掌握他顺手牵羊的证据,这次他主动送上门来,民警当然不会放他走了。
连续几天审查下来,朱仁海交代了自己的所作所为。是车里的打火机、耳机等“小玩意”最早让他动了手。那时候他在“侨治”代客泊车,来的都是年轻人,车里这些东西不少。拿了几次后,他见没什么动静,更无人报案,胆子就越来越大了。
今年2月起,朱某来到新百乐宫当泊车员,除了耳机、打火机、数码相机、名牌眼镜,他还盯上了加油卡、消费卡。
5月9日那天,朱某还窃取了另一辆车上的5张消费卡,把卡上的14800多元花了个精光。更早时候,2008年8月12日,因偷盗他人车内物品被发现,他曾被西湖警方治安拘留10天。
目前,朱仁海已被刑事拘留。
天水派出所俞副所长提醒,目前杭州有泊车业务的地方不少,希望车主交车前把自己的物品放放好,取车时也小心检查,以免造成损失或者纠纷。
本报记者 柏建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