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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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8版:浙江新闻·网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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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婚到底怎么结
· 礼仪小姐穿着夹趾拖鞋
如此打扮实在没“礼仪”
· 一条棉被引发
业主物管新仇旧恨
· 只给一毛钱?哼,我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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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一条棉被引发
业主物管新仇旧恨

明智网友支招:各退一步,不就和谐了
  原 帖

  新金华论坛

  网友xmh1978发帖:我和隔壁住户的矛盾物管没有处理好。所以2008年的物管费我没有交,他们也没有来催。

  前几天,我在阳台上晒的被子被风吹到楼下的阳台上。由于楼下住户还没人入住,我联系物业公司,让他们帮忙开下门。可物业公司说,我们物管费没交,没有义务给我们服务。这到底是谁的错?

  网友声音

  猪笑三:物业不作为,当然不用交物管费,我的小区连续被盗2次,我们住户都拒缴物管费。

  一二三四一:即使业主没有交物管费,物业公司也不应该这么做,太没有服务水准了。

  依网情深:楼主不交费也是不对的。你和物业针锋相对,物业当然不肯帮你啦。

  天天瞅瞅:物业公司也不好做,大家互相体谅一下,不就和谐了?不必闹成现在这个局面嘛。

  Maksim:冤冤相报何时了?都退一步吧。

  经了解,楼主Xhm1978所住的是金华当代江南小区,小高层,物管费为1.2元/平方米/月,在金华算贵的了。

  对于以上事实,记者咨询了浙江赤松律师事务所律师姚立强,姚律师称,在这件事上,业主与物业公司各有责任。“首先对于业主来说,如果对物业公司不满,可以通过向业主委员会申诉,通过业委会与物管协调,甚至可以更换物管,而不应拒缴物业费用;而对于物业公司来说,服务业主是其应尽的职责,业主不交物业费,不能成为物业公司拒绝服务的理由。”看来,各退一步,才是双方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

  本报驻金华记者 赵路

  记者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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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浙江新闻·网罗 A0008 一条棉被引发
业主物管新仇旧恨
2009-6-1 钱江晚报a00082009-06-0100040;钱江晚报a00082009-06-0100041;钱江晚报a00082009-06-0100038;钱江晚报a00082009-06-0100044;钱江晚报a00082009-06-0100042;钱江晚报a00082009-06-0100045;钱江晚报a00082009-06-0100046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