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台湾媒体报道说,台湾特侦组在侦办陈水扁家弊案时曾多次约谈陈幸妤、赵建铭和陈致中,但他们却有前后供词不一致的情况,为此特侦组与台湾检察部门负责人陈聪明在5月中旬开会讨论后,决定将3人列为被告。
检方查出,陈幸妤舅舅吴景茂在新加坡开设的账户,用的就是陈幸妤的名字,还有她的亲笔签名,但陈幸妤一开始否认,直到特侦组拿出证据,她才翻供说是自己的字迹。
“机要费”的使用,包括小孩尿布、报税甚至是机票演唱会,陈幸妤都有份,但对于特侦组的指控,陈幸妤却全部否认,辨称不知情,让特侦组相当生气。
不过对于有媒体报道陈幸妤被限制出境,陈云南则做出了否认。根据台湾的相关规定,对于伪证罪可以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