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一条6公里长的公路,通车仅8个月已基本不能使用。6月2日上午,娄底市纪委通报了对这一案例相关责任人的追责结果:新化县交通局2名负主要责任的干部被撤职,2名干部被行政记过。娄底市要求,给予免职处理的问责对象,即便经反省后安排了新岗位,其新任职务也必须低于原任职务。
看到这样的问责方式,许多人笑了,这样也能叫问责?娄底的领导真是有水平,很懂得问责的种种韬略,并且也运用得非常的驾轻就熟。只是,在民众看来,这样的问责,不问也罢。
显然,在娄底的这段路上,修路致富在老百姓和有关政府机关心中有着鲜明的不同理解。老百姓心中想的是“要想富,先修路,修了路,能致富”。而在一些官员的心中,则可能被演绎为“要想富,勤修路,修了路,就能富”。娄底的这条路之所以会在8个月之后就基本不能使用了,显然就是依循“勤修路”的逻辑。
“勤修路”的绝妙之处在于“勤”,修路是为民生,是为民众办实事;勤修路可以带动GDP持续发展;勤修路还可以为有关人员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有了这个“勤”,即使不能从中捞几笔,对下可以赢得民声民望,对上也是不错的政绩。即使出了点小问题,民众不会过于计较,上级机关也不会过分责难。
娄底对于这条路的有关人员的问责,显得如此轻描淡写,并且还煞有介事地要求“有关人员要反省”、“反省之后才能安排新岗位”、“新岗位必须要低于原职务”……其实,也真实地反映了对于修路一类公共设施建设问责的难度。修路如果修出了贪污腐败当然要查处,可如果修路只是修得破了一些,你怎么去问责?
虽然,稍有常识的人都会想到,一条路修成这样,没有偷工减料、没有贪污腐败几乎是不可能的,只是,这些问题和猫腻,在娄底的问责通报当中,我们看不到,恐怕只有当事人和娄底有关方面的领导心中清楚。
修了一条短命路,民众当然苦不堪言,就希望有关方面能查查清楚,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娄底方面恐怕也是感受到了民众这一诉求。现在,问也问了,责也责了,就算是做了一个了结。免职的官员经过反省可以从头来过,记过的官员可以立个大功“将功补过”,路还是依然很破,新任的领导当然也是要首先考虑“修路”。
修路就这样前赴后继,官员就这样问责循环,路还是那条路,可每年都能修出新成就。你可能心中不解,原本简简单单的一条路,怎么就能演绎出如此多的事端,读了娄底的这一问责通报,或许也能略通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