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A0006版:杭州新闻·热线
3  4  
PDF 版
· “大限”顺延至月底
· 这家伙“眼光”实在差
· 木棒劈头盖脸,当街抢走3万
· 辞职后穿走的那套保安服
说出了他的丑行
· 800斤“亚洲象”搬进新闺房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9年6月1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交通违章大户请注意新政:
“大限”顺延至月底
本报通讯员 李哲 孙莉 本报记者 刘焜
  随着6月10日的临近,不少违法大户急了:过了这一天,超速50%以上要吊销驾照,有5次以上违法要扣车了。可是由于每天处理罚单的队伍都很长,不少人担心自己的罚单来不及处理了怎么办?昨天晚上,记者从省公安厅交管局得到最新消息——为了方便大家积极处理交通违法,“大限”顺延至本月底,也就是6月30日。

  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说,许多人以前有了交通违法行为,都习惯趁着年检前一并去处理,这段时间整治力度的加大,让这种观念得到了改变——这些天,交警部门的违法处理窗口前总是排着长队(本报于6月7日A4版做过相关报道)。

  按照交管局的新规定,违法车辆驾驶人可以在6月30日前到交警部门去处理,届时还是有“优惠”政策的——超速50%以上主动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的,依然不吊销驾驶证,当然,被公安交警部门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或已进入黑名单库管理的机动车,并不在此列。

  此外,按照之前的规定,如果机动车及驾驶人有超过5次(含)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而且没有在6月10日前处理将被扣车,如今,这一规定也将延迟到6月30日开始执行。这一来,“期限”放宽了20天,届时,如果还有5次以上违法记录没处理,那就真说不过去了。

  本报通讯员 李哲 孙莉 本报记者 刘焜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钱江晚报 杭州新闻·热线 A0006 “大限”顺延至月底 本报通讯员 李哲 孙莉 本报记者 刘焜 2009-6-10 48257178002CE175482575D0003FBF92[A1-刘火昆≈A5-李哲≈A5-孙莉≈B1-葛晓娟];钱江晚报a00062009-06-1000025;钱江晚报a00062009-06-1000026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