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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事法院部分领导编造理由赴南非、埃及、土耳其等11国“考察”,考察团6人11天共花费人民币48万余元,人均花费8.2万元(详见本报今日B6版)。6月10日广州海事法院监察室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他们正在调查了解近日在网络上曝光这一事是否属实,并承诺“适时将向社会公布”相关情况。
打着学习考察的旗号,行利用公款出国旅游之实,这还算新闻么?现在有几个单位敢说没有这样做过?感谢网络,去年它让我们看到温州和江西新余两地官员在国外“学习考察”的经过,眼前又使我们领略了广州海事法院部分领导为能达到出国游玩目的而展露的“聪明才智”,佩服!网络虽好,但真正能被抖落到网络上的,往往出自偶然,被揭开的只是冰山一角。广州海事法院“不幸”被网络曝光,也许有人会感叹“点子不准”,但现在让该院领导感到欣慰的是,由本院监察室来对此事进行调查,可谓“不幸”中的“万幸”。
海事法院监察室归谁管,还不是归院长管,而此次旅游院长也名列其中,监察室会披露实情吗?让监察室主任调查院长,明眼人一看就很荒唐,试问哪个属下敢去查自己的领导啊,没有上级部门的介入,估计这件事的最终结果会不了了之。我们可以想像得到,调查的过程,就是想方设法帮助领导进行开脱的过程。如果真的想调查,何不是广州市纪委、检察院或上级海事法院监察室?这意味着各有关方面想淡化处理此事。我理解,在很多官员看来公款出国旅游乃司空见惯,根本就不当回事,广州海事法院倒霉碰着了,能放一马就放一马吧。所以,别指望本院监察室能查出啥名堂。
最叫人生气的是,广州海事法院监察室,如果不敢调查院领导就罢了,人们能够理解,但千不该万不该声称:如果这些文件是真实的,“就是从我们内网(传出来的)”,而阅看这些文件是“按照等级来的”,“这个(曝光这些文件)符不符合一些规定,我们正在了解”。这是对匿名举报者赤裸裸的威胁,我嗅到了一股“助纣为虐”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