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操作是:本地户口的孩子,向户籍所在区域的学校报名,当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则分别根据学龄儿童的户籍情况,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⑴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小学教育服务区;
⑵学龄儿童自出生日起寄养在本市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学龄儿童和父母户籍及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本小学教育服务区;
⑶学龄儿童和父母户籍在本小学教育服务区,家庭实际居住地在杭州市区其他地区。
该学校未能录取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至附近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