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4岁贵州女孩小画(化名)在被“叔叔”猥亵后,不敢报警,也告诉父母,她的怯懦使“叔叔”得寸进尺,多次强奸了她。
昨天,温州苍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禽兽叔叔”安某批准逮捕。
安某与小画的父母都是贵州人,既是老乡又是好友。小画与安某的女儿小娜(化名)是小学同学,两家人关系不错。平时,小画经常会到安家找小娜玩,并亲切地称安某为叔叔。
今年春节过后不久,一天早上,安某到小画家找其父母,见小画父母不在家,便对小画起了色心,抱住小画动手动脚,后因小画大声叫喊,安某才松手。
此次被猥亵后,小画感到又羞又怕,没敢告诉父母。见小画没有把这事情讲出去,安某色胆更大了。不久,他用女儿的名义把小画骗到他的住处,强奸了14周岁的小画。
其后,在近3个月的时间里,他通过诱骗、威胁甚至暴力手段,先后5次强奸了小画。小画不知道该怎么办,感到极度恐惧,夜夜在被窝里偷偷哭泣。
一次偶然的机会,隔壁家女孩发现了这个“秘密”,便将此事告诉了小画的父母。气愤的小画父母立即报了警。
检察官提醒广大青少年学生,当财产、人身被侵害后,要立即报警或告诉自己的亲人,不要因羞愧等原因而不敢告发,如此将会纵容犯罪,往往遭致更严重的二次侵害。
本报通讯员 林贤佐
本报驻温州记者 孙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