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鲍先生从千岛湖驾车回杭州,快要到家了,他心情轻松地保持100码左右的速度行驶在快车道上,当时路况很好,只有一辆江苏牌照的大货车行驶在右前方的慢车道上。
在绕城高速距离德胜出口3.5公里处,眼看就要赶上大货车了,突然,马路上一根约1米长,比大拇指略粗的钢筋棒因大货车后轮的碾压下凌空飞起,再从半空中呼啸而下,重重地砸在鲍先生车辆的前挡风玻璃上,瞬间,前挡风玻璃碎成了蜘蛛网状。好在鲍先生是个经验丰富的老驾驶,一方面紧紧控制住方向盘,另一方面轻点几脚刹车,减慢车速,把车平稳地控制住。这时,大货车仍若无其事地往前面开,鲍先生急了,一脚油门上去,逼停了大货车。
被鲍先生问责,大货车司机显得毫不知情,也不愿意承认。鲍先生只得报了警。从事故现场找回撬棒,上面还有刚刚的击打痕迹。交警到后了解了情况,判定“大货车全责”——当时附近没有其他车辆,如果是鲍先生自己的车轮压到钢筋撬棒,最多也就砸到后挡玻璃,不可能砸碎前挡玻璃;何况当时鲍先生正常行驶在自己车道上,并没有超速等违章行为,大货车司机没有及时作出正确的处理,因此该负全责。对于这样的判定结果,大货车司机一直喊冤,拒绝在事故单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