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资料:占立明,男,33岁,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嘉兴支队直属大队副教导员
1999年7月,占立明在执行公务时失去了右腿。2000年8月,伤情稍有稳定的他就重返工作岗位,在窗口从事事故处理保证金的账户管理。这对于一个从警察专科学校毕业、学刑事侦察专业的人来说,无疑是一项新的挑战。他虚心向银行的专业人员请教,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在岗位的4年多时间里没有出过一次差错。2004年,占立明调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工作。他利用下班时间刻苦自学,在支队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测试中,占立明获得了满分。经他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案件)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占立明对群众热情和蔼、耐心细致。2005年10月的一天,一位来自义乌某客运公司的驾驶人乔某刚刚接受完违法行为的处理后,突然接到安徽老家父亲病危的消息。而此时的乔某缴纳完1000元的罚款后,赶回安徽老家的路费已不够了。占立明得知情况后二话没说掏出身上的300元钱就递了过去。
占立明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员、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2006年,被浙江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2007年,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省模范人民警察”称号;2008年,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专项治理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1月,当选全国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并获二级英模称号。